奥运会冠军,牙买加飞人博尔特成为短跑赛道上的王者,在获得巨大荣耀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为众多企业家所追逐,他的名字和形象也成了商家争相进行商标抢注的对象。近日,博尔特中国团队代理人对辽宁仁信商贸有限公司所注册的一款疑似带有“博尔特身着黄背心弯弓射大雕招牌庆祝动作形象“的商标提出了异议,因为其侵犯了博尔特的肖像权。
据悉,2010年7月15日,仁信公司就开始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注册“真英雄”这款商标的申请。公司负责人巴迎春透露,当时,公司一共给“真英雄”申请注册了第25类、第28类、第43类这三大类商标。这三个商标中,43类因已有人申请被直接驳回了。25类申请顺利,2011年9月7日,仁信公司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
2011年12月6日,在28类真英雄商标经过初审进行公示期间,博尔特代理人的发现了这种情况并于今年2月14日委托北京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博尔特代理人认为,”真英雄“商标肖像部分中亮黄色的运动背心、黑亮的皮肤、弯弓射雕招牌动作造型具有鲜明的独特性和显著性,已经与博尔特形成唯一的指定联系。仁信公司未经博尔特授权,使用、注册其肖像商标侵犯了博尔特依法享有的肖像权,这是对博尔特肖像权的盗用。
2012年7月10日,仁信公司接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答辩通知,要求公司在一个月内提出答辩申请。巴迎春透露,目前,公司方面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答辩申请。
在争议中,这款“真英雄”商标能否被核准,将处决与商标局的裁定。
43类
味滋工35类
乐汇易购35类
情智慧25类
缘若童话14类
lmpressions of the Heart29类
滨悦25类
巴布苗3类
梦佰姿29类
大肚汉25类
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