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汇源果汁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做出澄清和说明。
汇源表示,与卡瓦格博签订的协议和基于合作协议的商标授权有效,之所以与卡瓦格博终止合约,是因为卡瓦格博存在如下3点违约情况:
1.卡瓦格博私下设计生产了汇源弱碱性水、汇源6分子饮用天然水、汇源6分子小分子团水三款产品,这些产品的规划和生产均未得到汇源的同意,而且质量监督局尚没有三款产品的备案。
2011年11月26日,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品牌授权)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共同作为甲方,与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委托代加工合同》,委托生产450ml*24塑膜包装-饮用天然水、500ml*24塑膜包装-矿物质弱碱性水2种产品。
依国家相关法规,饮用水的生产销售需要得到质量监督局的批准备案。在签订《委托代加工合同》时,小分子团水的备案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委托代加工合同》所委托生产的产品只有天然饮用水、矿物质弱碱性水。
2012年1月~3月,卡瓦格博私下设计生产了有汇源弱碱性水、汇源6分子饮用天然水、汇源6分子小分子团水三款产品,这些产品的规划和生产均未得到汇源的同意,而且质量监督局尚没有三款产品的备案。根据《合作协议》第四条第1项“乙方对产品的设计需征得甲方的许可和备案”的约定,卡瓦格博的行为违反了《合作协议》。
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获知卡瓦格博存在违约情况,2012年3月6日向卡瓦格博发出警告函,指出其违约行为。
2.卡瓦格博未按照协议缴纳50万元质量保证金。
汇源果汁集团执行总裁周红卫表示,50万质量保障金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条款,汇源对旗下的所有品牌产品质量要求严格。在收取质量保证金后,汇源会派质量监督员对卡瓦格博的生产条件、环境和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必须符合汇源要求的质量标准后,双方进一步协商具体生产使用的商标,报备总部审批后,由商标持单位进行具体商标的使用许可授权,到工商备案后,才能生产。而迄今为止,卡瓦格博始终未缴纳此部分费用。
3.卡瓦格博在没有得到汇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参加成都糖酒会,并邀请记者,要召开记者招待会,大肆宣传小分子团水产品,该行为同样违反《合作协议》的约定。
“鉴于卡瓦格博一系列的违约行为,根据《合作协议》,汇源决定终止合作”周红卫表示。
与此同时,汇源还针对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对汇源提出的指责进行了澄清:
1.商标欺诈:汇源饮用水及朱胜彪不存在欺骗卡瓦格博的动机。汇源集团总部没有否认《合作协议》和基于该协议的商标使用授权的有效性,并致力执行。其中《商标使用授权书》仅提到“汇源”品牌的使用,未涉及汇源所有的具体哪一件商标的使用权许可,具体授权细节待合作中确认。汇源要求终止合作的原因是卡瓦格博的屡次违约行为,不得不中止。
2.盗窃专利技术:汇源指出,既然是专利技术,那么这个技术一定是公开的,只存在授权问题,不存在盗窃之概念。汇源只有矿泉水和纯净水,没有生产过任何与卡瓦格博所持有专利技术有关的产品。
3.王树平是汇源项目经理:祝强向媒体爆料时一直强调王树平是“汇源集团苹果醋项目经理”。事实上,王树平是天威紫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确实曾代理汇源果醋产品的销售,但从来不是汇源职员。王树平是祝强的朋友,也是其商业合作伙伴,王树平旗下公司天威紫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火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祝强旗下北京卡瓦格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赤峰有一个生态果园和饮品加工项目,三者分别占股62.5%、22.5%、15%。汇源没有投资参与该项目。
此外,汇源也承认在该事件中存在协议签署和汇款方式上有不规范的现象。目前,汇源已经对于引起纠纷的相关责任人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总经理朱胜彪进行了处罚——罢免其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免除其汇源集团法人代表职务。
对于汇源此举,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很正常。面对质疑、面对问题,汇源敢于主动站出来,澄清事实,并积极解决问题,这恰恰体现出了一个企业的态度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