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对于现在大部分会使用电脑的网民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随着微博在网民中的日益火热,很多网民都将自己的一些故事、情感以及最新的信息通过微博形式进行分享、传播,但转发“微博“也可能构成侵权,对于这个说法,很多人会感到诧异。
近日,就有网友一时兴起在微博上写了一篇送给老婆的微小说,共140字,将过往恋爱的美好瞬间串起,写得情真意切。该网友将小说贴到微博上只是想让老婆看到,没想到第二天就出现在某报的情人节微小说专栏。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微博,就这样成了人家的“免费范文”,更何况这件事根本没征得作者本人同意,网友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博客火爆时,因一般来说篇幅较长,看客若想“落地”引用,也只是小心翼翼抄录一部分内容。但微博很短,像那些专栏若无其事整条登载,把微博作者心血全部“偷”走,实际上,这也属于侵权行为。
微博之间的转发只需点击微博帖子下的“转发”字样,即能在显示原始帖子内容同时,显示原始发帖人的昵称,与原创帖有明显区别。基于微博的主要功能在于信息分享,因此这种转发符合微博世界的游戏规则,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存在著作权法律隐患的是“直接引用”行为及以原创微博帖子表现出来的转发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具有发表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只有满足“合理使用”的12种情形,使用人才可以在法律上免责。这12种情形包括公务使用、个人学习、科学研究、课堂教学等,同时还需要满足指明原始作者和作品名称等条件。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在微博上直接引用他人作品,如引用部分为他人作品的全部,如微型文学作品,或他人作品的实质部分,则涉嫌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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