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的难免都有打车的情况存在把。那么在自己开车或是做公交车的时候为了度过那漫长的堵车时间是不是经常会听一些广播呢?那么您一定非常熟悉1039这个广播台。可是最近广播台可惆怅了,因为其1039商标被人注册在了燃油上,所以要进行商标维权。
日前,由于“1039”被他人作为汽车燃料商标申请注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前做出的关于维持第4762179号“1039”商标注册的裁定。
据了解,第4762179号“1039”商标由北京市自然人简翔于2005年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类汽车燃料等商品上。
该案中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据以引证的商标为第4182637号“FM103.9”图文商标和第4182648号“103.9”文字商标,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于2004年提出注册申请,2008年获得商标专用权,均核定使用在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上。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表示,虽然“1039”本身只是一个数字,但通过其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旗下的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与“1039”已经形成了一一对应的紧密联系。通过百度、360、谷歌等搜索引擎以“1039”为关键字进行查询,结果全都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及旗下的交通广播有关。“1039”交通台长期以来获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和好评,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简翔为北京市居民,居住在北京,对“1039”交通广播应为知晓,在此情况下申请被异议商标具有明显傍名牌、搭便车的故意,系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抢注。
对于商评委提出的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类别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认为,引证商标主要使用在无线电文娱节目、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项目上,其关注的对象是与交通相关的动态。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项目的内容与汽车行业息息相关,驾驶人员在对汽车进行驾驶、维修和保养时,必然要接触、购买和使用被异议商标所指定使用的汽车燃料类相关商品。从这个角度来说,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关联度较高,在消费对象、渠道方面存在重合,两者并存容易引发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代理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被异议商标最终被核准注册,并在汽车燃料上进行使用,必然会导致“1039”交通台的广大听众误认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所提供,或是其授权生产的,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易标易购认为,在如今知识产权蓬勃的今天,广播台应该也对于商标这里有所了解。而对方注册的是燃油,与其的广播有明显差异。所以对于对方的商标注册,广播台未免有点太过于激进了。当然也不排除炒作的现象。到底广播台出于何种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只能说商标注册,没有人能成为帝王君主,垄断这一块,一切都要按照法律走。
文稿编辑:臧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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