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在不断增加,而遭到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数量也随之提升。申请商标注册,就避免不了商标驳回,没有人能保证任何一个商标肯定可以注册下来,因为在我国申请商标需要承担6-8个月商标盲区,除此之外还有商标审查员的个人因素等原因。但是商标驳回后,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
作为一家商标代理机构,为客户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不光是客户不愿意看到,作为商标代理机构也同样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但是,当发现商标已经显示被驳状态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急于将责任推向哪一方,而是需要冷静下来,等待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查看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通常商标驳回分为两种:
一是绝对驳回。通常是指违反《商标法》或没显著性的商标,这种驳回复审成功率较低。例如: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中的商标名称中含有与国家名称、国旗、军旗、勋章或是带有民族歧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以及《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商标名称中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不具有显著特征的。
二是相对驳回。通常是因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近似而驳回,这种驳回复审成功率较高。例如:属于同一类别相同、近似商标的、 同一类别中商标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的或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的;以及 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
易标易购提醒大家,了解清楚商标驳回的原因后,根据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可以合理进行驳回复审,如果名称对企业没多大意义,可以放弃驳回复审,或者是重新选择商标名称进行新申请。
文稿编辑:Hey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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